产品详情
投保人 | 工程中标方,即施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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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 | 工程招标方,即建设单位。 |
保险责任 |
鉴于被保险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向投保人支付工程项目的预付款,用于工程项目的营运和购买材料,投保人承诺按约定返还该预付款全额或以该预付款冲抵被保险人应支付给投保人的工程款后的余额。若投保人违反前述约定,保险人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以保险单所载的保险金额为限,赔偿被保险人遭受的直接损失。在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协议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保险人或其授权代表明确指示更改工程的范围或性质、被保险人或其授权代表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意延展工期,均不影响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的责任。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
责任免除 |
(一)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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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①以上是保障内容摘要,详细保障责任等相关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②投保人或保险标的所在地无我社会员服务工作站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可在线申请办理相关服务,并不影响保单保障的权益。如遇相关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可拨打我社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8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