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汇友相互保险 登录 免费注册
产品特色
产品详情
投保人 工程中标方,即施工企业。
被保险人 工程招标方,即建设单位。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若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规定,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一)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交易基础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的,被解除的;
  • 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投保人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 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采用欺诈、恶意串通、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恶意串通违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损害保险人利益的;
  • 被保险人未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义务的;
  •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 不可归责于投保人的情形。
(二)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或恐怖袭击;
  •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 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 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三)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被保险人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该承担的责任;
  • 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所致的任何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
  • 因不可抗力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法履行,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商定或确定的利益分配、费用承担、损失分担等,以及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 因建设工程设计错误、缺陷或设计变更导致的损失;
  • 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额)计算的免赔金额;
  • 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任何损失;
  • 各类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延期竣工或延期交付建筑物导致被保险人对于建筑物使用的经济损失或被第三方索赔的损失;
  • 被保险人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提前超额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 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 精神损害赔偿。
温馨提示:①以上是保障内容摘要,详细保障责任等相关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②投保人或保险标的所在地无我社会员服务工作站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可在线申请办理相关服务,并不影响保单保障的权益。如遇相关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可拨打我社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89666。
投保须知
  • 1.本产品由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承保,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投保材料及说明,完全理解并认可本产品保险条款、《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章程》后,如实填写投保信息。您所填写的内容在投保过程将构成签订保险合同的要约和会员申请书,并作为我社评价风险、签发保险单的依据。
  • 2.如实告知:您在投保本产品时,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我社提出的询问事项等,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您的权益将受损;违反如实告知的后果
  • 3.本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或纸质保单。如果您选择电子形式保单,电子保单将发送至您投保时填写的邮箱(如选择电子保单,我社将不再寄送纸质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您选择纸质保单及发票,请在投保信息中填写正确的接收地址,本社将为您免费寄送。
  • 4.投保本保险产品前,请您认真阅读《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章程》的会员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尤其是会员资格和权益的获得或者终止条件等关键信息,需要充分理解且同意遵守。若您违反《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章程》,我社有权根据章程等规定终止您的会员资格或调整相关权益。
  • 5.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上述产品条款约定内容为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 6.保险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

    账      号:11050167500000000506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兴融支行

    联 行 号:105100011031

    保险费支付方式:支持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具体以投保时提示为准。

  • 7.我社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投保交易和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被非法泄露或披露给未经许可的第三方(具体保障措施)
理赔指南
常见问题
  • 如果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但是保险期限已到,可以续保吗?
    汇友答复:依据我社的规定提交相应的续保材料,符合我社相关条件即可续保。
  • 工程已经开工,可以投保吗?
    汇友答复:依据我社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符合我社相关条件即可投保。
  • 本保险适用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吗?
    汇友答复: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建设工程均适用。
  • 电子保单靠谱吗?
    汇友答复:本产品为您提供电子形式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买了保险就可以不用缴纳履约保证金了吗?
    汇友答复:是的,履约保证保险功能等同于履约保证金,与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具有同等效力(具体使用方式以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9666

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
客服
© All Rights Reserved. 汇友财产相互保险社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641号

京ICP备17041652号       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