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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 依法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被保险人 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机构
保险责任
对于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商品房开发项目,被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同意投保人预先使用被保险人监管的部分或全部商品房预售资金,并将预售资金支付至投保人或投保人指定银行账户,用于完成指定的工程节点建设。在保险单载明的预定的工程节点完工时间及被保险人同意的延长期内,依据被保险人书面认定或通知,投保人未能完成前述申请使用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款项所对应的工程节点建设,且未能返还或足额返还被保险人要求返还的商品房预售资金超过本保险合同载明的等待期时,保险人以保险金额为限,对投保人应返还而未返还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
第一条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采用欺诈、恶意串通、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损害保险人利益的;
  • 凭保险合同申请使用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未支付至保险合同载明的收款银行账户的;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变更商品房预售资金返还主体,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
  • 不可归责于投保人的情形。
第二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或恐怖袭击;
  •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 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 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 提供资金监管服务的银行机构的疏忽、重大过失、故意或犯罪行为。
  •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第三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商品房预售资金返还产生纠纷所致的任何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用、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
  • 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额)计算的免赔金额;
  • 各类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延期返还商品房预售资金导致被保险人或被第三方索赔的损失;
  • 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承保的预先支付的商品房预售资金金额部分所对应的损失;
  • 在投保人凭本保险合同申请商品房预售资金支付前,被保险人既已同意支付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对应的损失;
  • 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利息、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 因商品房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形成的各类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供应商货款等债务;
  • 根据本条款其他部分内容中的相关约定,保险人应不承担或免除保险责任的各种情形下的损失、费用或者责任,或保险人有权予以扣除、减少的部分。
购买流程
仅需3步
①点击立即投保 > ②填写订单 > ③付款(投保成功)
温馨提示:①以上是保障内容摘要,详细保障责任等相关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②投保人或保险标的所在地无我社会员服务工作站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可在线申请办理相关服务,并不影响保单保障的权益。如遇相关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可拨打我社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8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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