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投保人 | 依法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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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 | 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机构 |
保险责任 |
对于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商品房开发项目,被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同意投保人预先使用被保险人监管的部分或全部商品房预售资金,并将预售资金支付至投保人或投保人指定银行账户,用于完成指定的工程节点建设。在保险单载明的预定的工程节点完工时间及被保险人同意的延长期内,依据被保险人书面认定或通知,投保人未能完成前述申请使用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款项所对应的工程节点建设,且未能返还或足额返还被保险人要求返还的商品房预售资金超过本保险合同载明的等待期时,保险人以保险金额为限,对投保人应返还而未返还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承担赔偿责任。 |
责任免除 |
第一条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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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流程 仅需3步 |
①点击立即投保 > ②填写订单 > ③付款(投保成功) |
温馨提示:①以上是保障内容摘要,详细保障责任等相关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②投保人或保险标的所在地无我社会员服务工作站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可在线申请办理相关服务,并不影响保单保障的权益。如遇相关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可拨打我社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8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