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投保人 | 依法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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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 | 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机构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投保人未按照商业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履行价款支付义务,且逾期时间超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等待期,从而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实际损失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
责任免除 |
(一)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对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其他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
备注:以上是保障内容摘要,详细保障责任等相关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