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情
投保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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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 |
保险责任 |
在保险期间内,若投保人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日期如期开工建设或竣工验收,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保险人依据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责任免除 |
(一)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下列原因造成 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 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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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承保) 流程 |
①点击立即投保 > ②填写订单 > ③付款 |
保全(退保) 流程 |
①通过我社官网、拨打统一客服电话或联系我社服务人员申请 > ②审核 > ③完成 |
温馨提示:①以上是保障内容摘要,详细保障责任等相关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②投保人或保险标的所在地无我社会员服务工作站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可在线申请办理相关服务,并不影响保单保障的权益。如遇相关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可拨打我社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8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