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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 供货合同关系中的出卖人(即供货方)。
被保险人 供货合同关系中的买受人(即采购方)。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在履行保险单中载明的采购合同过程中,因投保人自身原因,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 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
  • 交付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标准;
  • 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提供质量保证期“三包”服务。
责任免除
(一)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非因投保人原因,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采购合同或交易基础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被解除的;
  • 投保人或其雇员与被保险人或其雇员采用欺诈、恶意串通、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订立采购合同;
  •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对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合同主体,交货时间,货物规格、数量、质量,合同权利义务等;
  • 被保险人未履行采购合同中约定义务的;
  • 不可归责于投保人的情形。
(二)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或恐怖袭击;
  •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 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 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三)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被保险人根据采购合同应该承担的责任;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 被保险人的任何间接损失以及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任何损失;
  • 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额)计算的免赔金额,两者以高者为准。
投保(承保)
流程
①点击立即投保 > ②填写订单 > ③付款
保全(退保)
流程
①通过我社官网、拨打统一客服电话或联系我社服务人员申请 > ②审核 > ③完成
温馨提示:①以上是保障内容摘要,详细保障责任等相关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②投保人或保险标的所在地无我社会员服务工作站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可在线申请办理相关服务,并不影响保单保障的权益。如遇相关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可拨打我社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8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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