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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 电力交易合同中的售电公司
被保险人 电力交易合同约定的受益人或按照电力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指定的受益人或电力交易合同约定的受益人(通常为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照电力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且未按照电力交易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履行违约责任,在保险单载明的等待期结束后,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免除
(一)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电力交易合同未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的;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电力交易合同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按法定或约定解除的;
  • 投保人或其雇员、被保险人或其雇员采用欺诈、串通、贿赂或变相贿赂等手段订立电力交易合同的;
  • 电力交易合同中的其他方未履行所约定的义务,导致投保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在电力交易合同项下义务的;
  • 其他不可归责于投保人的情形。
(二)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或恐怖袭击;
  •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 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 政府征用、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 洪水、台风、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
  •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 网络攻击、网络安全;
  • 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等突发事件;
  •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重大过失或犯罪行为。
(三)下列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电力交易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 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就电力交易合同产生纠纷所致的法律费用;
  • 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额)计算的免赔金额;
  • 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任何损失;
  • 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 精神损害赔偿;
  • 根据本条款其他部分内容中的相关约定,保险人应不承担或免除保险责任的各种情形下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或保险人有权予以扣除、减少的部分。
温馨提示:①以上是保障内容摘要,详细保障责任等相关内容请以条款约定为准。②投保人或保险标的所在地无我社会员服务工作站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可在线申请办理相关服务,并不影响保单保障的权益。如遇相关问题,投保人/被保险人可拨打我社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8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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